close
中國時報【蔡依珍╱桃園報導】

台北市長柯文哲研議以監視器抓違規泊車,並高分貝嗆否決者「腦袋裝大便」。桃園地院法官錢建榮對此痛批行政機關持久無視個資法對小我資料的庇護,他舉3起依看管器開罰卻遭他撤消罰單的判決為例,證實監督器開罰不成行,反批柯:「看誰腦殼裝大便?」

監督器左證 地院判無效

柯文哲表示,此次他已拿定主意,在違停熱門不克不及叫差人當稻草人,他寧可改用看管器來抓違停。

錢建榮指出,今年他總共審理2起紅燈左轉、1起酒駕拒測的行政訴訟案,他發現,被員警拿來當成證據的監督器影帶內容,居然是翻拍自當局機關和超商設置的看管器錄影畫面,他認為這3件監視畫面沒法律根據,違反《個人資料庇護法》珍愛小我資訊的劃定,審結後撤消原罰鍰處罰。

錢建榮認為,小我駕車在公共道路上,受憲法資訊自決或隱私權的保護,人民可以自立決意在何種規模內、於什麽時候、以何種體式格局、向何人揭穿,這就是《個資法》保障小我資料的目標,國家若要以監督器作為違停的證據,就是在違法蒐集和處置個資。

違停與國安 扯不上邊

錢建榮說,各縣市設置監視器依自治律例,限縮用於犯法偵防治安,若移作純真交通違規懲罰依據,就超越司法限制。他以《個資法》但書劃定要相符「保護國度安全」或「促進公共好處」,強調違停、闖紅燈等行為毫不可能與國度安全扯上邊,「促進公共好處」更是樸陋不肯定概念,不該是損害小我資料的藉口。

對柯P說只在10大違停熱門實行看管器開單,錢建榮也很成心見,他認為,如果真有所在違停如柯P所言遭揭發1萬次,不該以裝設看管器舉發違停,而要檢討該地點被視為違停的公道性,並想門徑在四周增添可以泊車的地址。

零違停 監督恐懼做價值

錢建榮批評,柯P嘴巴說「功令是為人民服務的,不是人去辦事司法」,一味以嚴苛不公道的律例去知足柯P的想法理念,反而才是柯P不屑的「人去辦事功令!」

錢建榮感嘆,行政機關長期無視個資法對於小我資料的回護,無據、無故又無理地讓個資在機關間恣意活動,嚴重損害人民隱私權,「這與違法通信監察帶給人民的驚恐水平與感觸感染,有何不同呢?」

錢建榮並引前大法官林子儀在釋字第603號強迫抑制指紋違憲的協贊成見書中所言:「零犯法的社會可能非常有用率,但人們卻過著佈滿看管懼怕的生活」,呼籲行政機關應尊敬並保障人民的資訊隱私權;錢也引英國名作家喬治.歐威爾名著《一九八四》描寫「老邁哥」就在你身旁的情境問:「豈非我們真要允許『柯老大哥』就在你身旁?」
新聞影音保舉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https://tw.news.yahoo.com/桃院錢法官嗆台北柯市長-看誰腦袋裝大便-215007335.html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andr75055 的頭像
    andr75055

    andr75055

    andr7505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留言列表 留言列表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