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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蔡依珍、康鴻志╱桃園報道】

大溪警分局南雅所警員李文億(見圖,本報資料照片)元旦逆向超車撞死女大生王家函後,竟獲所長張育霖等3官警協助流亡並協助滅證,桃場地檢署昨將李文億等4名官警告狀;被認為是滅證操盤手的李父、副總統吳敦義前隨扈李清淵等人則獲不告狀,對此女大生眷屬痛批:「下層扛罪、高官卸責,底子是洪仲丘第二!」

眷屬痛批 高官卸責

李文億元旦晚間載著女兒行經桃園蘆竹區時,逆向超車撞死女大學生王家函後逃逸。前大溪分局南雅所長張育霖、副所長楚慶權和龜山分局大華所警員馮世豪得悉後,不僅未勸李投案,還與友人聯手協助藏匿李文億一家4口,馮世豪甚至還刻意換車返回現場領會女大生傷亡情形評估對策。

李文億在大溪某汽車旅館「神隱」18小時後,2日才在父親李清淵陪同下自動投案,桃檢發現相幹看管器全遭毀壞或花樣化,抽絲剝繭查出一行人通聯記錄、基地台位置並追出案情,昨依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罪告狀李文億;張育霖、楚慶權和馮世豪則依公事員權柄藏匿人犯法告狀。張、楚2官警案發後雖燒毀沿途商家監視畫面和警車記實器檔案,但因不符組成要件,滅證罪犯行獲不告狀。

但李清淵夫妻及大溪警分局長顏興旺3人,則因通聯紀錄沒法證實通聯內容,且3人與李文億晤面或通話時他已藏身摩鐵,以罪證不足未予告狀;李文億的堂哥、新北市警局勤務批示中間員警李文泰被指攜帶酒測器進入摩鐵,但檢方量測發現側背包無法裝下酒測器,且內勤人員也未配發酒測器,也將李文泰處罰不告狀。

吳敦義前隨扈不告狀

李文億移審後法官以無羈押需要,裁定60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女大生姑丈蘇俊道得悉檢方處罰內容後嘆道:「不料外!」質疑:「下層警員若沒有高層授意,起敢鬥膽私縱人犯?」且李員豈非不是因為規避酒測,才會在18小時後才投案?抨擊王家函冤死猶如洪仲丘案翻版!

蘇俊道說,2周前摩鐵員工指控李清淵曾致電摩鐵高層疏浚刪除看管器畫面,足以證實李也觸及滅證,將待收到告狀書後補呈相幹證據,但願檢方針對此部份犯行追加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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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自: https://tw.news.yahoo.com/警撞死孝女肇逃-桃園4官警包庇-起訴-2150070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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