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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社記者卞金峰桃園機場10日電)桃園一名小男嬰上週在托嬰中心摔傷鼻青臉腫,以後眼角又有傷痕,,媽媽質疑中間疏失,今天指控中心傷害,全案由相幹單元調查。
小男嬰的母親指控,上週三準備接小孩,但托嬰中間竟來電說,因為教員沒抱好小孩,摔了受傷;媽媽趕至托嬰中間,發現孩子摔得鼻青臉腫。
媽媽還指出,小男嬰是早產兒,滿一歲才能保險,因而扣問托嬰中間有沒有理賠;托嬰中心回應必須住院才可,過後又說可以理賠。案發後家人要求調閱看管器,但托嬰中心推託不肯供給,媽媽相當生氣才要對托嬰中間提告。
托嬰中間則說,當時教員抱小孩從二樓下來,走到快到一樓處摔傷小男嬰,先生相當自責;另外,眼角的傷痕,應當是睡覺時被指甲刮到,他們都有自動通知家長,無荼毒情事。
托嬰中心也诠釋,因人員維修消防警報器,監督器硬碟也帶回搶修,並無有意阻撓家眷調閱看管器。對此,桃園市家暴中心等單元已進行查詢拜訪,認識托嬰中心是否觸及過失及危險等情事。1040210
文章來自: https://tw.news.yahoo.com/桃園小男嬰摔傷-母告托嬰中心-0902240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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